1.45周岁(含)以下(截止发布公告之日);
2.企业从业人员具有5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和相应工作经历,主导完成5个以上产业投资项目且项目运营正常,主导招商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;
3.机关事业人员应当符合选任县处级领导干部基本任职条件,同时须在经济部门任职3年以上,具有较强的项目投资、产业研究等能力。
4.具备完整的产业项目、产业园区全周期招商操盘及全周期运营管理经验;
5.熟悉国资监管规则,熟悉产业发展政策,具备较强的政企协同、政策争取与资源整合能力;
6.具备经济师、工程师等相关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者优先;
7.具有空天产业、智能制造、先进材料、文化旅游、赛事经济等领域工作经验优先。